2011年11月15日 星期二

丹麥 Denmark

========== 丹 麥 ==========

丹麥(丹麥語:Danmark)全稱丹麥王國(丹麥語:Kongeriget Danmark),是北歐的一個國家,擁有二個自治領地:法羅群島和格陵蘭,丹麥本土則包括日德蘭半島、菲因島、西蘭島及附近島嶼,首都為哥本哈根。

丹麥為單一制國家,中央政府擁有相當大的權利,並負責屬地法羅群島和格陵蘭的部分事務,領土包括了日德蘭半島以及周圍443個已命名島嶼,其中有72個島嶼無人居住。丹麥的本土面積約為43,094平方公里,是台灣的1.19倍大,另還有北大西洋上的法羅群島和位於北美洲的屬地格陵蘭島(面積為217.56萬平方公里,為世界第一大島)。
丹麥時區為UTC+1(夏時制:UTC+2),人口約556萬人(2011年),丹麥語為丹麥的官方語言,也是最常用的語言。

至2013年1月,79.1%的丹麥人為丹麥國教——路德宗信徒,丹麥憲法規定皇室成員至少有一名信仰丹麥國教,其他成員可以自由信仰其它宗教。丹麥穆斯林佔總人口的3%,為第二大的宗教群體,因此伊斯蘭教成為丹麥最大的少數宗教。

丹麥是經濟高度發達,被聯合國認定為已開發國家,是典型的福利國家,貧富差距極小,國民享有極高的生活水準。
丹麥是歐洲聯盟成員國,也是北大西洋公約組織創始會員國之一。


========== 地 理 ==========

丹麥擁有二個自治領地:法羅群島和格陵蘭,丹麥本土則包括日德蘭半島、菲因島、西蘭島及附近島嶼,三面環海,北部隔大西洋北海和波羅的海與瑞典和挪威相望,南部與德國接壤。
由於語言、文化和歷史的相近,丹麥、挪威和瑞典被合稱為斯堪地那維亞國家。

丹麥為溫帶氣候,冬季溫和,一月和二月平均溫度達0攝氏度;夏季氣候涼爽,八月平均溫度為15攝氏度;秋季濕潤而春天乾燥。全年有121日降雨天,年降水量600~800毫米。
由於丹麥地處北方,不同季節時長變化極大,冬季時長最短時太陽可晚至8:45升起,早至下午3:45日落,夏季時長最長時太陽早至4:30升起,晚至11點日落。


丹麥歐洲本土



自治領地:法羅群島、格陵蘭,以及丹麥本土



========== 歷 史 ==========

從8世紀到10世紀,丹麥人與挪威人和瑞典人一起被稱作維京人,他們的殖民、襲擊、貿易活動遍布整個歐洲。

維京人在9世紀第一次經法羅群島向西探索了冰島,最終到達文蘭,在不列顛和西歐最為活躍。根據耶靈石記載,哈拉爾一世在公元965年統一了丹麥,並歸皈基督教。
11世紀早期,卡紐特大王統一了丹麥、英格蘭和挪威長達30年。中世紀中期和晚期,丹麥領土還包括斯科納地區,勢力範圍東至愛沙尼亞,南至什勒斯維希和霍爾斯坦公國。

1397年,丹麥與瑞典和挪威組成共主聯邦(卡爾馬聯盟),擁戴瑪格麗特一世為王,三個構成國在聯邦內享有平等地位,但瑪格麗特女王並未能如實行事,在聯邦成立後的125年里斯堪地納維亞地區的歷史始終圍繞這個聯合展開,瑞典多次獲得獨立,但隨即又被丹麥征服。
1523年7月,瑞典國王攻陷斯德哥爾摩,瑞典獲得獨立,隨後丹麥與挪威組成丹麥-挪威聯合。(丹麥還在1658年割讓了南斯堪的納維亞的一片土地(斯科訥、哈蘭、布萊金厄)給瑞典。)

1530年代,斯堪地納維亞地區爆發了伯爵戰爭,隨後宗教改革影響到該地區,導致丹麥國教改為路德宗。

在瑞典獨立後,丹麥曾兩次嘗試重新控制瑞典,第一次為北方七年戰爭,第二次為卡爾馬戰爭,兩次戰爭沒能讓丹麥重新統治瑞典,但瑞典被迫為戰事賠款。
在這段時間裡,丹麥曾效仿荷蘭東印度公司建立了丹麥公司,計劃殖民斯里蘭卡,但實際控制區域僅為印度特蘭奎巴。

17世紀,在三十年戰爭(1618-1648)中,丹麥國王克里斯蒂安四世成為路德宗國家的首領,卻在盧特戰役中慘敗。阿爾布雷赫特·馮·華倫斯坦領導天主教軍隊入侵掠奪了日得蘭半島,迫使丹麥退出這場戰爭。
丹麥在三十年戰爭中的失敗導致軍力衰退,此時瑞典在戰爭中崛起。
1643年,瑞典入侵日得蘭半島,第二年宣布斯科納成為瑞典領土,由於被瑞典佔領導致的首都地區糧食短缺,加上境內糧食欠收和黑死病流行,丹麥人口銳減20%,最終丹麥與瑞典簽定布勒姆瑟布魯條約,將哈蘭、哥得蘭、丹屬愛沙尼亞和一部分挪威省份割讓給瑞典。
1657年,丹麥國王弗雷德里克三世向瑞典宣戰,並遠征不萊梅-費爾登,丹麥在這場戰爭中慘敗,在和約中將斯科納、布來金厄、特倫德拉格和博恩霍姆島割讓予瑞典,兩年後丹麥奪回特倫德拉格和博恩霍姆島。

19世紀初,拿破崙戰爭期間,丹麥試圖在英國和法國之間保持中立,但英國視丹麥加入第二次武裝中立聯盟為威脅,因而兩次攻擊哥本哈根,史稱炮艦戰爭。在英國圍攻哥本哈根期間,挪威獲得獨立,丹麥-挪威同盟解體。

19世紀30年代,丹麥的民主化進程在取得里程碑式的進展,1849年6月5日,丹麥由君主專制和平過渡到君主立憲制。1864年,丹麥在普丹戰爭中戰敗,被迫將什勒斯維希-霍爾斯坦省割讓給普魯士。
在經歷這一系列事件後,丹麥嘗試在歐洲政局中謀求中立。

第一次世界大戰,丹麥保持中立,但凡爾賽條約將割讓給普魯士的地區歸還給丹麥,由於擔心德國境內的領土收復主義,丹麥決定讓該地區的公民自行決定歸屬,最終北部回歸丹麥,南部繼續留在德國。

1939年,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丹麥與納粹德國簽定了互不侵犯條約,但納粹德國在1940年4月9日入侵丹麥,丹麥僅抵抗了兩小時即投降。丹麥與納粹德國的經濟合作持續到1943年,隨後丹麥拒絕繼續合作,摧毀了大部分丹麥皇家海軍的船隻,並盡量多地將官員送往瑞典。
在二戰期間,丹麥幫助其境內的猶太人前往瑞典,以躲避納粹德國針對猶太人的種族滅絕行動。

1944年,冰島宣布脫離丹麥成立共和國。
1948年,法羅群島獲得部分自治權。

戰爭結束後,丹麥參與了歐洲自由貿易聯盟、北大西洋公約組織和聯合國的建立,因此丹麥是這些組織的創始會員國。

1973年,在經過公民投票後,丹麥加入歐洲經濟共同體。
1993年,通過公投批准馬斯垂克條約,丹麥參與到歐洲一體化進程。
2000年,丹麥公民投票否決加入歐元區。

丹麥的兩個屬地法羅群島和格陵蘭出於保護本地漁業的考慮拒絕加入歐盟。


========== 國 旗 ==========

丹麥國旗歷史久遠,自1219年即使用至今,是世界上第一面「國旗」,也對其他很多國家例如北歐國家的國旗設計起了重大影響。

丹麥國旗又稱為「丹尼布洛」(丹麥語:Dannebrog),意思為「丹麥人的旗」或「紅色的旗」,據丹麥史詩記載,在1219年丹麥與愛沙尼亞的戰爭中,處於劣勢的丹麥軍隊看見這面旗幟從上帝的指縫中飄揚而下,國王瓦爾德瑪二世將其高高舉起,於是丹麥軍隊便反敗為勝,從此這面旗幟就成為丹麥民族的象徵。
其他採取類似國旗設計的國家就包括了瑞典、挪威、芬蘭和冰島。

丹麥每年的6月15日都還要舉行慶典紀念國旗日,即「瓦爾德瑪日」。

丹麥國旗,拍攝地點:哥本哈根



========== 貨幣 匯率 ==========

丹麥克朗(丹麥語:Danske kroner,貨幣符號:kr; 代碼:DKK)是丹麥及其屬地格陵蘭的法定貨幣,而另一屬地法羅群島則使用丹麥克朗和法羅克朗兩種貨幣。
丹麥克朗通過歐盟匯率機制與歐元掛鉤,克朗的複數是"kroner",1克朗等於100歐爾,沒有比50歐爾面值更小的貨幣在流通。克朗的國際貨幣代碼是DKK,丹麥國內則多使用"kr."縮寫。

當時以身上的歐元或美金換DKK,依匯換實價,1 美金大約兌換 5.4 DKK。(2011.11)
以下是有拿到過的面額,鈔票全部面額有50、100、200、500、1000,硬幣則有20、10、5、2、1及50歐爾。

鈔票方面,50 克朗是Sallingsund Bridge,100克朗是Little Belt Bridge,200克朗是Knippelsbro(也是橋的名稱),500、1000也是橋,面額太大從缺
硬幣方面,下方金色大與小的分別是20克朗及10克朗,右邊銀色上到下分別是5克朗、2克朗及1克朗,而最下方銅色的是50歐爾


50克朗是2009年發行的,其餘是2010及2011年發行,算是新版本了。


(以上資料來自『維基百科 Wikipedia』& 其它各網站補充,資料日期: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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